各單位🐏:
為方便教職工支取住房補貼,現根據有關規定將住房補貼管理與發放方式調整如下🫅🏼:
一、從2013年1月1日起,職工住房補貼不再實行集中管理⬆️,即學校不再統一將職工的住房補貼繳存至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並不再統一辦理支取。
二、將新職工和無房老職工的按月住房補貼調整為隨本人工資一並發放,並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於差額補貼💆🏻♀️、級差補貼,將根據資產管理處發放的通知,直接發放至個人工資賬戶。
三、對此前實行集中管理的住房補貼🦶🏽🙈,自2013年1月起不再辦理支取手續🚶🏻♂️🏊🏼♂️,由學校與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協商後⇒🦄,將職工住房補貼未支取余額由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一發放至本人賬戶中,並進行銷戶處理。對於此前已經辦理過公積金約定支取的職工💃🏿,該余額將發放至本人公積金聯名卡賬戶中;對於此前已經辦理過住房補貼支取但未辦理公積金約定支取的職工🦶,該余額將發放至本人已經登記的住房補貼賬戶中;對於尚未辦理過住房補貼支取的職工,該余額將發放至本人工資賬戶中🏢,具體發放時間將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82315452 咨詢人🧗🏻♂️:袁文婧
特此通知。
財 務 處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