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隨著國家稅收征管信息化進程的加快🪿,根據稅務局關於電子發票的有關政策,電子發票成為符合規定的財務報銷憑證♐️。
電子發票由稅務局統一印發😵,是采用統一防偽技術並具有稅務局電子簽名機製的發票。為保證電子發票財務報銷的真實性和唯一性,財務處對此業務已完成財務信息系統升級🧑🏻🔧,定於2016年11月1日正式啟用電子發票的報銷業務,其報銷流程與紙質發票一致。因稅務局網站無法與其他單位財務信息系統對接,故現階段全部電子發票均須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進行真偽檢驗↘️⛸,並將查詢結果作為報銷附件🗝。
請註意保存已取得的電子發票,不得擅自塗改、損毀電子發票。電子發票左上角的二維碼是提取電子發票數據的唯一標識(見附圖)®️,請確保該二維碼完整有效,避免因使用大頭針等造成二維碼失效。
特此通知。
財務處
2016年10月28日